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聯網非現金支付S12線伊寧至墩麻扎高速公路等項目機電改造工程施工監理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聯網非現金支付聯網非現金支付S12線伊寧至墩麻扎高速公路等項目機電改造工程(以下簡稱“本項目”)施工圖設計已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交通運輸廳以《關于自治區聯網非現金支付伊寧至墩麻扎高速公路等項目機電改造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的批復》新交綜〔2018〕24號批準,項目業主及招標人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路管理局,招標代理為新疆智誠達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財政撥款。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項目概況:
本項目改、擴建3個主線收費站點和6個匝道,共9處收費站點,1處收費分中心,新建1個發行網點,該工程包含潘津匝道收費站、達達木圖匝道收費站、巴彥岱匝道收費站3處收費站改擴建及非現金支付(含ETC收費)改造工程,惠遠東主線收費站、66團匝道收費站、伊寧縣匝道收費站、伊東工業園匝道收費站、墩麻扎主線收費站5處非現金支付(含ETC收費)改造工程,果子溝主線收費站計重收費及非現金支付(含ETC收費)改造工程。
(2)招標范圍:
本次招標工程劃分為1個標段。招標范圍包括建設地州市收費分中心系統、ETC車道系統、MTC車道系統、發行網點及終端系統等機電工程的設備材料采購、運輸、安裝、調試、開通、試運行、培訓、文件等全部服務及缺陷修復,以及軟件的移植、修訂、安裝、調試,硬件改造,收費大棚(新建)擴建、車道擴建、涵洞接長、交安設施,島頭加長、設備基礎改造等相關工作的施工監理工作。共設一個監理合同段,設置一級監理機構。
監理服務期限為9個月(其中施工期5個月,試運行期3個月,交工驗收1個月)。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有效企業營業執照并取得了獨立法人資格,具備交通運輸部頒發的公路機電工程專項監理資質證書。對投標人的財務、業績、人員和信譽等具體要求及評標辦法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和招標公告附件(資格審查條件和評標辦法)。
投標人應進入交通運輸部“全國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http: //glxy.moL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資質企業名錄,且投標人名稱和資質與上述名錄中的相應企業名稱和資質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單位,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3.4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8年6月11日至2018年6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時00分至14時00分,下午16時00分至20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在新疆智誠達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地址:烏魯木齊市公園北街162號文苑寫字樓四樓408室),持單位介紹信和經辦人身份證購買招標文件。
4.2招標文件每套售價人民幣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標文件的遞交及相關事宜
5.1招標人不組織進行工程現場踏勘且不召開投標預備會。
5.2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8年7月4日11時00分,投標人應于當日10時00分至11時00分將投標文件遞交至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地址:烏魯木齊市金銀大道婦女兒童發展中心10樓)。
5.3逾期送達的、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標文件,招標人將予以拒收。
6.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新疆信息網(http://www.xj.cei.gov.cn)上發布。
7.聯系方式
招標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路管理局 招標代理:新疆智誠達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烏魯木齊市黃河路252號 地 址:烏魯木齊市公園北街162號文苑寫字樓四樓
郵 編:830000 郵 編:830000
電 話:0991-5281974、5281944 電 話:0991-5822508 13999279807
0991-5281977(財務) 傳 真:0991-5822508
聯系人:李鑫、李俊 聯 系 人:王曉麗
紀檢監督:0991-5282205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路管理局
2018年6月11日